上海千实:GB 50187-2012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做到技术、生产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布置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工业企业的总平面设计。 1.0.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因地制宜,合理布置,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1.0.4改建、扩建的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合理利用、改造现有设施,并应减少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对生产的影响。
1.0.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业企业 industrial enterprise
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2.0.2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 general layout design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工程建设标准,工艺要求及物料流程,以及建厂地区地理、环境、交通等条件,合理选定厂址,统筹处理场地和安排各设施的空间位置,系统处理物流、人流、能源流和信息流的设计工作。
2.0.3 厂址选择 selection of plant site
为拟建的工业企业选择既能满足生产需要,又能获得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场所的工作。
2.0.4 总平面布置 general layout
在选定的场地内,合理确定建筑物、构筑物、交通运输线路和设施的佳空间位置。
2.0.5 功能分区 functional zoning
将工业企业各设施按不同功能和系统分区布置,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2.0.6 厂区通道 plant passage
厂区内用以集中通行道路、铁路及各种管线和进行绿化的地带。
2.0.7 竖向设计 vertical design
为适应生产工艺、交通运输及建筑物、构筑物布置的要求,对场地自然标高进行改造。
2.0.8 计算水位 calculated water level
计算水位为设计水位加上雍水高度和浪高。
更多规范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规范全文:
2023-02-08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