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千实: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1 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其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为500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控制电缆及导引电缆可以参照使用。
1.0.4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5 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标识及合格证件。
1.0.6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关键工序,尚应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0.7 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镀锌或等同热镀锌性能的制品。
1.0.8 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1.0.9 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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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