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千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

为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省(区、市)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全省已建成 8000多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须不少于29130个。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的要求,解决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缺乏排放标准导致处理效果难以保证,监督管理难以开展等问题,迫切需要制定出台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1.2 编制的必要性

1.2.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指出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 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 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 明确提出“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 2018 年 9 月,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省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原则上于 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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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