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千实:HJ 2541-201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粘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基型包装胶粘剂、建筑胶粘剂、木材加工用胶粘剂、鞋和箱包用胶粘剂、地毯胶粘剂和书刊装订用胶粘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7-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 19340-2014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

GB 30982-2014 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T 1033.1-2008 塑料非泡沫塑料 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GB/T 2943-2008 胶粘剂术语

GB/T 14074-2006 木材胶粘剂及其树脂检验方法

GB/T 14732 木材工业胶粘剂用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树脂

GB/T 31414-2015 水性涂料 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HJ57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胶粘剂 adhesive

通过物理或化学作用,能使被粘物结合在一起的材料。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4.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

5 技术内容

5.1 生产过程要求

5.1.1 产品生产过程中不添加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卤代烃。

产品生产过程中不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异噻唑酮、有机锡、铜、镉、铅、铬(VI)汞、砷、钡(硫酸钡除外)、硒和锑。

5.2 产品要求

5.2.1 木材加工用胶粘剂的要求

5.2.1.1脲醛、酚醛和三聚氰胺甲醛胶产品中游离甲醛、游离苯酚的限量应符合GB/T 14732 的要求。

5.2.1.2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物的释放率应符合HJ 571 的要求。

5.2.2水基型包装胶粘剂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1 的要求。

表1 水基型包装胶粘剂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项目

限量

苯,g/kg≤

0.1

甲苯+乙苯+二甲苯,g/kg≤

1.0

卤代烃,g/kg≤

1.0

5.2.3鞋和箱包用胶粘剂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项目

限量

溶剂型

水基型

苯,g/kg ≤

0.1

-

甲苯+乙苯+二甲苯,g/kg ≤

5.0

-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聚氨酯鞋用胶粘剂需测试本项目),g/kg ≤

5.0

-

卤代烃,g/kg ≤

2.0

-

正己烷,g/kg ≤

100

-

总挥发性有机物,g/L ≤

400

100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mg/kg≤

1000

1000

5.2.4 建筑胶粘剂的要求5.2.4.1水基型建筑胶粘剂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 的要求。

2023-02-08 00:00